眩晕、头晕和头昏是临床上的常见症状,临床表现互不相同,治疗原则也各有不同,三者根本不是一回事。但很多医生和患者不加区别并长期相互误用,因此导致的误查、误诊、误治情况时有发生。
眩晕、头晕、头昏的表现不同
1、眩晕:主要表现为发作性的而客观并不存在的一种自身或/和外物按一定方向旋转、浮沉、漂移或翻滚感,又称运动性幻觉。
眩晕发作无定时,持续时间长短不一,常可由过劳、激动、失眠、月经来潮或烟酒过量等因素诱发。发病时睁眼、头动和声光刺激时加重,闭眼、静卧不动时减轻,常伴有自发性眼球震颤、错定物位、定向倾倒和恶心、呕吐等症状。
2、头晕:主要表现为间歇性的头重脚轻和步态摇晃不稳感(平衡障碍),多于行立起坐卧等动作中或用眼时加重。
3、头昏:常表现以持续的头脑昏昏沉沉不清晰感为主症,多伴有头重、头闷、头涨、健忘、乏力和其它神经症或慢性躯体性疾病症状,劳累时加重。多见于神经衰弱或慢性躯体性疾病等病人。
眩晕、头晕、头昏的受损器官不同
眩晕的受损器官是主观转体运动中负责平衡的内耳迷路半规管壶腹嵴到大脑前庭投射区间的神经系统。当人为因素如自动转体、半规管检查或某些病变导致功能过强、下降或双侧失对侧,并超过了大脑调控能力,将会引起眩晕发作,并伴有恶心、呕吐、眼震、站立不稳或倾倒等症状和体征;
头晕受损的器官是本体觉、视觉、耳石觉(内耳迷路椭圆囊及球囊)等相关系统,由于这些外周感觉神经的信息传入失真或不一致,并超越了大脑的调控能力,从而引起自身摇晃不稳感;头昏的受损器官是主管人类高级活动的大脑皮层,由多种器质性、功能性疾病或长期脑力劳动等导致大脑皮层功能的整体弱化,引起一种持续性头脑昏沉和不清晰感。
由此可见,眩晕、头晕和头昏是由不同器官受损而引发的三种不同性质的临床征象,如果不加区分,将会导致病灶的定位错误,错查和错治现象会经常发生,应该引起警惕和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