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即将过去
5月,又有一批新规正式实施
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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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开始执行
5月1日起,《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开始执行,规定饲养犬只的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城市市区范围内禁止饲养烈性犬,盲人饲养的导盲犬、肢体重残人士饲养的扶助犬除外;烈性犬和三年内有伤人行为记录的犬只,应当实行圈养或者拴养,在圈养或者拴养地点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除免疫、备案、诊疗需要外,不得携带外出;确因免疫、备案、诊疗需要携带外出的,应当装入犬笼。
佛山5月1日起启用婚姻登记证